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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来源: 中国菏泽网 发表时间: 2015-02-11 09:26
中国菏泽网消息(记者 阎世存)日前,巨野县太平镇于庄村村民于际令反映:“于庄村是煤矿搬迁村,我和母亲各有一处宅基地,但相关部门只按照一处宅基地进行赔偿,多次协商未果。” 巨野县接到批件后回复:于际令和母亲共同居住一处,由村委会认定为宅基地,只能按一处补偿。
(责任编辑 羊莹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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